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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做聘礼

2011-12-17 14:06云南珠鑫茶叶有限公司

       亦称“茶定”、“受茶”和“茶聘”,属于古婚俗“三书六礼”中的第四礼“纳征”的书部,对于“三茶”中的第一茶,全意为“受聘定之茶”。指代的是“纳征”最后核对“礼书”无误,相方家长点头认可这段婚姻,并在茶定后开始共同确定“迎亲书”。礼书:过礼之书,是礼物清单,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;纳徵﹝过大礼﹞时用。是在议定聘礼后,择日男去女家行聘。聘礼的种类、多少依地位、贫富而异。聘礼一般有鞍马、猪羊、钱财、首饰等,但是必须有茶具。聘礼放在铺红毡的高桌上,抬送女家,陈列于西炕祖先案前,两亲翁并跪,斟酒互递祭祖,俗曰“换盅”。 “换盅”后女方家长须在必须在确认“迎亲书”时回送男方家长“酒”。故此在“三书六礼”中进行到“下茶”,那么出嫁方已经算得上是“他家之人”了,只是欠迎娶和圆房而以!

 

      同样道理,只要相方父母完成“下茶”后,终止婚约就变成悔婚。被悔婚方有权取回全部聘礼和撤销一切因此婚姻所达成的承诺,并且悔婚方必须支付这次婚姻带来的一切物质性与会物质性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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